合同违约金是否定得过高?
答案是<strong>有</strong>。
违约金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约定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会让违约一方觉得“得不偿失”,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懈怠情绪,反之,违约金过低,又不能很好地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合同违约金是否定得过高,需要问题分析。
如何判断合同违约金是否过高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合同的性质和类型,对于一些金额较大、周期较长的合同,违约金相对较高是可以理解的,而对于一些金额较小、周期较短的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性就较大。
违约一方的主观恶意,违约一方是故意违约,那么违约金相对较高也是可以理解的。
守约一方的实际损失,守约一方因为违约方的违约,造成了较大的实际损失,那么违约金相对较高也是可以理解的。
违约一方是否有补救措施,违约一方在违约后采取了有效的补救措施,减少了守约一方的损失,那么违约金可以相对较低。
当事人对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有争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定要充分协商,合理约定违约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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