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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是否必须送达本人,让我们看看详细解答!

律师函是否必须送达本人

答案是<strong>必须送达本人</strong>,律师函作为法律文件,其送达对象是案件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送达法律文件应当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确保当事人本人其代理人能够收到。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律师函代表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当事人的法律意见,送达对象必须是案件利害关系人,这样才能确保对方有机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相应的法律应对,律师函没有送达本人,那么这份文件就失去了它的法律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送达律师函有多种方式,比如直接交给当事人本人,交给当事人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无法直接送达,还可以采取邮寄、公告等方式,不过,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送达已经完成,比如送达回证、邮寄记录等。

你们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做呢?不要慌张,律师函只是告诉你有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并不是判决书执行令,要认真阅读律师函的内容,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觉得自己有理有据,就可以给对方回复律师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你们对律师函的送达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应对,欢迎留言咨询,我们会尽力提供帮助,也欢迎你们再次访问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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