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效诉讼时间
答案借款人欠钱不还,贷款人(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诉讼时间,从知道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般为三年。
什么是“知道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呢?这指的是贷款人知道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在合理的时间内应当知道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借款人答应了每个月还款,但是连续三个月都没有还款,这时候贷款人就可以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
这里还有一个“中断”的概念,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达成了还款协议,贷款人向借款人主张了权利,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比如说,贷款人在诉讼时效的最后一个月,催款一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超过了这个时间,贷款人还没有提起诉讼,那么借款人就可以根据诉讼时效抗辩,主张不还款,贷款人能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为某些特殊情况,比如说生病其他紧急事情,没有来得及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还是可以继续计算的。
你是贷款人,一定要记得,借款人欠钱不还,要在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你是借款人,也要记得,即使超过了三年,贷款人还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所以还是要有还款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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