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款诉讼时效,就是借款人起诉要求还款的合法时间段,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这个时间段是三年,不过,这个三年可不是从借款发生的那天开始算的,得从借款人知道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那天开始算起。
怎么算“应当知道”呢?这得看情况,比如说,你借给别人钱,对方写了张借条合同,上面写了还款日期,到了还款那天,你没有收到钱,那你从那天开始就可以算“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
有时候借款人因为某些原因,比如生病、出国等等,没能及时发现起诉,这种情况下,法律也是要考虑到的,在《民法典》里头,还规定了一个“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什么叫做“中断”呢?就是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找借款人要过债,借款人自己提出要还款,这都属于“中断”诉讼时效,一旦诉讼时效中断,那三年重新开始算。
有朋友要问了,那要是借款人就是拖着不还款,借款人能有什么办法?这里头,《民法典》也考虑到了,规定了一个“诉讼时效延长”的制度。
“延长”又是啥意思呢?就是借款人因为特殊情况,比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等,导致借款人没法起诉借款人自己提出要还款,这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还得提醒一下诉讼时效是个挺严肃的事情,借款人该还的钱还是得还,别抱有侥幸心理,要是真有特殊情况,及时跟借款人协商,向法院申请延长,都是解决问题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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