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规定民间借贷利率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上限,即年利率不得超过24%,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没有约定利率约定不明,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民法典允许民间借贷双方自己谈利率,但也不能太高,超过24%的部分法律不认可,没有谈好,那就参考银行当时的贷款利率。
下面我们详细下这个过程
民法典给了民间借贷双方充分的自主权,你们俩爱定多少利率你们自己看着办。
但是呢,民法典后面又说了,你们自己定的利率不能太过分,不能超过24%,啥叫过分呢?就是你们借了10万,约定年化利率36%,那超出24%的部分,法律就不认了,也就是说,借10万,一年后要还16万,那其中的6万(36%-24%=12%)利息,法律说不算数。
那没有明确约定利率怎么办呢?比如两个人借钱的时候,光顾着高兴,不好意思谈钱,没写纸上,这种情况,法律就出来帮忙了,参照银行当时的贷款利率来执行。
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既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利益,又避免了因为利率过高导致借贷关系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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