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能否依照高利息选取
答案是<strong>不能</strong>。
违约金是在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出借人支付的赔偿金,而利息是借款人因使用出借人的资金而需要支付的费用,这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高过低,违约金的数额过高,超出了借款人的承受能力,那么这个违约金就不合理,违约金的数额过低,那么就不能起到应有的惩罚和赔偿作用,也不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明显过高过低,违约金的数额明显过高,那么借款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调整。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不能依照高利息选取,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合同中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那么借款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以使其符合合理范围。
大家有其他关于违约金民间借贷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再次访问我们的网站,获取更多的金融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