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间借贷利息司法有哪些新变化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
《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上限为24%,也就是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了24%,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超过36%,则超出部分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利息。
《规定》还明确了,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率,约定不明,法院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来确定民间借贷的利率,这个标准比之前的司法实践有所降低。
《规定》还对于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的利息、复利、罚息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5年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作出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对于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市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这些新变化,你有什么看法呢?你认为这些变化会对民间借贷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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