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到期办理延续依据
依据《矿产资源法》和《采矿权管理规定》,采矿权到期后,需要继续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
办理延续的依据和流程如下
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权到期前3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申请延续采矿权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采矿权延续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副本;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
(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报告;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续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人。
同意延续,采矿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采矿权延续费用,并重新领取采矿许可证。
情况你需要注意
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权到期前及时办理延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采矿权将被注销。
采矿权延续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
采矿权人应当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采矿权到期办理延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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